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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定项

宏瑞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“宏瑞公司”),主要生产销售复合彩色钢板。由于市场环境变化, 导致宏瑞公司流动资金周转不灵,企业深陷经营困难,负债超过 1 亿元。2018 年 7 月,大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(以

下简称“大维公司”)起诉宏瑞公司,要求支付货款 363 万元及逾期利息,法院经审理支持了大维公司的诉讼请求。因宏瑞公司未履行生效判决,大维公司遂申请强制执行。法院受理后,发现宏瑞公司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。2019 年5 月 9 日,大维公司向法院申请宣告宏瑞公司破产。2019 年 5 月 15 日,法院裁定受理该破产清算申请,并指定大方会计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。

截至破产申请受理时,宏瑞公司尚有一笔对祥云公司的 189 万元到期货款没有收回。

大方会计师事务所清理债务人债务时发现:宏瑞公司欠利丰公司的 380 万元债务已由保证人张山代为清偿;宏

瑞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提前清偿了一笔 540 万元的货款债务,该债务本应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到期。鉴于宏瑞公司产品还有一定市场前景,股东王武(持股比例 1%)遂提出重整申请。

请根据上述案情,回答下列问题:


下列破产管理人的做法中,正确的有( )。
A.调查宏瑞公司财务状况
B.要求宏瑞公司自行保管其公章
C.自王武提出重整之日起便自行辞去破产管理人职务
D.决定宏瑞公司的日常开支
D.代表宏瑞公司参加诉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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