纳税人开采或者生产应税产品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产品的,不缴纳资源税;自用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、捐赠、偿债、赞助、集资、投资、广告、样品、职工福利、利润分配或者连续生产非应税产品等,视同销售,应当按照规定缴纳资源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