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 2020 年 2 月 1 日起,下列两类纳税人不得离线开具发票:经税务总局、省税务局大数据分析 发现存在涉税风险的纳税人,不得离线开具发票,其开票人员在使用开票软件时,应当按照税务机关指定 的方式进行人员身份信息实名验证;新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纳税人,自首次开票之日起 3 个月内 不得离线开具发票,按照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风险条件的特定纳税人除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