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权的取得方式,依是否以他人既存的权利为前提划分为两类:(1)原始取得,是指非依他人既存的权利而是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所有权。包括先占、生产、收取孳息、添附物的归属、无主物和罚没物的法定归属、动产的善意取得、没收等方式。(2)继受取得,是指基于他人既存的权利而取得所有权。包括赠与、买卖等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