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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观题

甲公司2018年有关股权投资的情况如下: 
(1)甲公司持有A公司30%的股权,按照权益法核算,当年会计账簿中就此项投资确认投资收益450万元。 
当年A公司实际宣告分派现金股利1200万元,甲公司按照持股比例确认“应收股利”360万元。 
(2)甲公司持有未上市的B公司40%的股权,此部分股权投资成本为2300万元,当年撤回其在B公司的全部股权投资,取得转让收入3000万元,撤资时B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为1000万元。 

(3)甲公司持有C公司30%的股权,按照权益法核算,当年将持有的C公司股权全部转让,取得转让收入3800万元,此部分股权投资成本为3000万元,转让股权时C公司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为900万元。 
(4)甲公司投资的D公司当年发生经营亏损,甲公司按权益法核算其应分担的金额为200万元,确认投资损失。 
要求:根据上述资料,回答下列问题:

<1> 、根据资料(1)的表述提出纳税调整意见并说明理由。

<2> 、计算资料(2)的投资资产转让所得并说明理由。

<3> 、计算资料(3)的股权转让所得并说明理由。

<4> 、根据资料(4)的表述提出纳税调整意见并说明理由。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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