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选题
甲企业发出实际成本为140万元的原材料,委托乙企业加工成半成品,收回后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,甲企业和乙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甲公司根据乙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4万元和增值税0.52万元,另支付消费税16万元,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,甲企业收回该批半成品的入账价值为( )万元
题目知识点:
- 加工存货的初始计量
1.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
其中:实际成本包括:
①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成本;
②加工费;
③运输费、装卸费等;
④按规定计入成本的税金(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、应当计入成本的消费税等)。
【注意】
委托加工业务中,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(由委托方承担)。
处理方法 | 处理原则 |
①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| 记入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消费税”的借方 |
②直接用于销售或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| 记入“委托加工物资”借方 |
2.自行生产的存货
(1)产品成本项目:直接材料、直接人工、制造费用
其中:
制造费用: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。包括企业生产部门(如生产车间)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、折旧费、办公费、水电费、机物料损耗、劳动保护费、季节性和修理期间停工损失、为生产产品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、产品生产用的自行开发或外购的无形资产摊销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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