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选题
下列各项公益性捐赠支出中,可以全额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的有( )。
题目知识点:
- 捐赠的个人所得税处理
1.部分扣除
个人将其所得通过中国境内的公益性社会组织、国家机关向教育、扶贫、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,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%的部分,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;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,从其规定。
2.全额扣除
(1)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,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。
(2)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的捐赠,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。
(3)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对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(包括新建)的捐赠,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。
(4)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,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、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,符合相关条件的,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。
(5)根据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,个人通过宋庆龄基金会、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等单位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,符合相关条件的,准予在税前全额扣除。
3.不得扣除
个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得在税前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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