单选题
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材料一批(属于应税消费品),原材料成本为620万元,支付的加工费为100万元(不含增值税),消费税税率为10%(乙公司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),材料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,加工费用等已经支付。双方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%。甲公司按照实际成本核算原材料,将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,则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的实际成本为( )万元。
题目知识点:
- 加工存货的初始计量
1.委托外单位加工的存货
其中:实际成本包括:
①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者半成品的成本;
②加工费;
③运输费、装卸费等;
④按规定计入成本的税金(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、应当计入成本的消费税等)。
【注意】
委托加工业务中,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(由委托方承担)。
处理方法 | 处理原则 |
①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| 记入“应交税费——应交消费税”的借方 |
②直接用于销售或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 | 记入“委托加工物资”借方 |
2.自行生产的存货
(1)产品成本项目:直接材料、直接人工、制造费用
其中:
制造费用: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各项间接费用。包括企业生产部门(如生产车间)管理人员的职工薪酬、折旧费、办公费、水电费、机物料损耗、劳动保护费、季节性和修理期间停工损失、为生产产品发生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、产品生产用的自行开发或外购的无形资产摊销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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